2012年10月9日 星期二

本土語言教育盼獲更多資源 籌設國家語言事務機構

〔新網記者周煊惠台北特稿〕  自民國90學年度開始,教育部將「本土語言」列為國小必選修課程;然而一星期僅僅一節課的本土語言教學,授課老師通常為各班老師,教學能力、教育專業皆不足,上課方式僅播放錄音帶,造成學生縱使花了小學六年學習了台語,仍然不會說的情形。今日於立法院召開《探討本土語言教育問題》公聽會,由吳秉叡、李俊俋立委聯合主辦,邀請多位語言教育人士到場共同探討此一議題。

台灣母語聯盟常務理事廖輝煌表示,許多現職的台語教師即使不會講,卻能從事台語教學;很多老師都是因為學校排給他本土語言課程,才不得不教,因此大多採取消極配合的態度。他也表示,語言專業能力培養及認知、母語教學技巧,不是36小時的研習就可以完成,因此現在的師資程度嚴重不足。呼籲政府應該加強提升本土語言教學教師的師資與資格,安排本土語言國家教師檢定考試。

台灣到處可以看到「雙語幼稚園」,大家都認為指的是英語和華語;然而語言教學上所謂的「雙語教學」指的則是標準語和母語雙語的教學。一般家長會認為英語為「國際通用語言」,應從小就開始學習。但本土語言的延續性是需要被探討的,不應以消極態度面對。

然而教育部提供的經費少之又少,讓地方政府推動台語教學無以為繼。台北市台灣語言協會理事東俊卿也表示,政府對於推動原住民語言和客家語言相當積極,對於台語語言的學習也應該提供更多經費及教育資源,鼓勵學生學習本土語言。

立委吳秉叡則認為,為了提升本土語言的教學品質,他建議召開台語國家教師檢定考試籌備會議,讓台語師資檢定法制化。另外,建立中小學台語教學評鑑機制,督促校內執行台語教學的成效。吳秉叡也指出,提高本土語言相關經費預算,設立「專款專用」的機制至關重要,應盡速推行。

本文出處:《新網》 http://newnet.tw/Newsletter/Comment.aspx?Iinfo=5&iNumber=4606#ixzz28s1XNR3p


台語教育問題多 應作台語師資檢定

【台灣醒報記者劉運台北報導】針對國中小的台語教學品質低落問題,多位專家指出,許多學生其實根本沒學到什麼台語。為了解決台語教學品質,政府應該提升經費補助,並能有「專款專用」的機制。立委吳秉叡今天召開「探討本土語言教育問題」公聽會,多位與會人士做了以上表示。


台灣母語聯盟常務理事廖輝煌表示,台灣現職台語教師即使不會講,也可以從事台語教學;很多老師都是因為學校排給他本土語言課程,才不得不教,因此大多採取消極配合的態度。他說,語言專業能力培養及認知、母語教學技巧,不是36小時的研習就可以完成,因此現在的師資程度嚴重不足。


由於教育部提供的經費愈來愈少,讓地方政府推動台語教學無以為繼。根據教育部的數據,101年每位學生可分配之本土語言教學經費為323.59元。台灣母語教師協會理事長黃修仁表示,母語教學的經費嚴重不足,使得教學品質、教材、師資都嚴重受影響。


立委吳秉叡表示,為了提升本土語言的教學品質,他建議召開台語國家教師檢定考試籌備會議,讓台語師資檢定法制化。另外,建立中小學台語教學評鑑機制,督促校內執行台語教學的成效。吳秉叡也指出,提高本土語言相關經費預算,設立「專款專用」的機制至關重要,應盡速推行。(台灣醒報:2012-08-01)

李勤岸:應恢復閩南語師資認證 籌設專責國家語言事務機構

〔記者張振峰台北報導〕民進黨立委吳秉叡、李俊俋昨天舉行「探討本土語言教育問題」公聽會,多位學者專家批評,國中小的台語教學品質低落問題,許多學生其實根本沒學到多少台語。台灣母語教師協會理事長黃修仁建議,應編預算專款專用,「沒有專款專用,只會淪為形式」。吳秉叡呼應說,提高本土語言相關經費預算,設立「專款專用」的機制應盡速推行。

與會的台灣母語聯盟理事長李勤岸等人表示,母語教育推動十年,但每週僅授課一小時,成效不佳,根本無法讓母語教育生根。此外,閩南語師資不需認證,只要三十六小時研習就能授課,師資素質下滑。

李勤岸表示,教育部要提振母語教育,「做得到要先做」。他建議恢復閩南語師資認證、母語課一週至少二堂,並籌設專責機構處理國家語言事務,才算重視母語教育。

教育部國民教育司副司長鄭來長說,母語課程時數變更需修正課綱,現階段有困難,但會列入下階段課綱修正討論。他建議,重視母語教育的學校可利用晨間、社團或課後加強母語教學,再申請補助經費。

黃修仁表示,母語教育「愈走愈回頭」,教育部提供的經費愈來愈少,讓地方政府推動台語教學無以為繼,母語教學的經費嚴重不足,使得教學品質、教材、師資都嚴重受影響。他建議應編預算專款專用,「沒有專款專用,只會淪為形式」。

吳秉叡表示,為了提升本土語言的教學品質,他建議召開台語國家教師檢定考試籌備會議,讓台語師資檢定法制化;建立中小學台語教學評鑑機制,督促校內執行台語教學的成效。他也指出,提高本土語言相關經費預算,設立「專款專用」的機制至關重要,應盡速推行。(台灣時報:2012-08-02)

《探討本土語言教育問題》公聽會

時間:101年8月1日(三)上午10:00~12:30
地點:立法院群賢樓101會議室(台北市濟南路一段1號)
主辦單位:立法委員吳秉叡 李俊俋聯合主辦
國會聯絡人: 羅益智0937500766 、羅毅修0911218831
出席人員 :
立法委員:吳秉叡、李俊俋
主管機關:
教育部:政務次長林聰明
教育部:常務次長陳益興
教育部國語委員會: 執行秘書陳雪玉
教育部國民教育司: 司長黃子騰
行政院客家委員會文化教育處:處長范佐銘
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教育文化處:處長陳坤昇
台北市教育局:局長丁亞雯
新北市教育局:局長○○○
學者專家:
台灣母語聯盟理事長 李勤岸(台師大臺文系主任)
台灣母語聯盟常務理事 廖輝煌
台灣母語教師協會理事長 黃修仁
台北市台灣語協會理事長 李柏桐、理事 東俊卿、理事 許澤耀
台北市客家語教師協會會長 莊陳月琇
台北市原住民族教師協會理事長烏巴赫.尤紀
台灣母語教育學會理事長 張淑真
基隆市母語教師協會理事長 鄒文雄
宜蘭母語教師協會理事長 廖素連
討論議題:
一、 各級政府執行本土語言教育的政策是否合宜?有無需要改進之處?
(一) 本土語言教育政策之延續性與前瞻性是否合宜?
(二) 教育主管機關關於本土語言教育之組織編制是否適宜?權責是否相當?
(三) 「教育部補助各縣市政府增置國小教師員額實施計畫」(一般稱「2688專案」)是否合宜?有無問題?有無阻礙本土語言教育之發展?
二、 本土語言教學品質有無維持在一定水準?
(一) 教學支援工作人員的資格認證與教學能力是否合宜?
(二) 現職教師經一定時數研習、認證後,即可擔任母語教師,這樣的師資制度是否可以教好母語?
(三) 98年,刪除《提升國民中小學本土語言師資專業素養改進措施》第8條:『未通過本土語言認證之現職教師,自一百學年度起不得擔任本土語言教學。』的規定後之利弊得失如何?有無檢討的必要?
(註:原條文要求本土語言教師必須要經過教育部師資認證中高級以上,經刪除後,現職教師只要參加研習,即使不會講、不會寫,還是可以教學生本土語言。)
(四) 本土語言教學師資之取得是否應予法制化,以吸引優秀人才積極投入?

三、 本土語言教育的資源分配有無偏頗之處?是否公平合理?
(一) 總體經費是否允當?
(二) 各語族間之經費比例是否公平合理?

四、 還有哪些問題與困難?應如何解決?


《探討本土語言教育問題》公聽會參考資料

101年8月1日立法院群賢樓101會議室(立法委員吳秉叡國會辦公室整理)

一、 因歷史政治因素,致早期本土語言教育政策出現偏頗。

二、 82年3月31日,教育部長郭為藩與內政部長吳伯雄在立法院公開表示:「過去歧視母語的做法不當,政府應開始尊重母語。」

三、 88年6月4日,教育部公佈「九年一貫課程綱要草案」,規定國小「必選」本土語言。

四、 自民國90學年度開始,將「本土語言」列為國小必選修課程,國中則為選修。國小每週一節的本土語言才開始在校園正式實施。

五、 95年6月21日頒布「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稚園推動臺灣母語日活動實施要點」,鼓勵學生學習、運用各種臺灣母語,增進各族群間之瞭解、尊重、包容及欣賞,並自95學年度開始全面實施「台灣母語日」。

六、 101年起本土語言教育政策出現轉變:
(一) 取消推行多年的「台灣母語日」訪視項目,刪減 「台灣母語日」訪視的補助經費。
(二) 擬自102年起將「國語推行委員會」由教育部三級機構降級為四級機構,減損推動台灣母語的能量。(杜正勝部長任內將「國語會」提高層級並增加推動台灣母語的任務。
(三) 逐漸削減原為補助台灣母語教學的2688方案補助經費。

七、 相關法規
(一)《提升國民中小學本土語言師資專業素養改進措施》
1、教育部為提升國民中小學本土語言師資專業素養,確保本土語言教學品質,達成預期課程目標所制定之法規。
2、規定未受過初階培訓之現職教師,不得擔任本土語言教學。
3、98年,前教育部長鄭瑞城刪除其中第八條:『未通過本土語言認證之現職教師,自一百學年度起不得擔任本土語言教學。』的規定。原條文要求本土語言教師必須要經過教育部閩南語認證中高級以上,經刪除後,現職教師只要參加研習,即使不會講、不會寫,還是可以教學生本土語言,這是嚴重的師資低落癥結。
(二)《教育部補助各縣市政府增置國小教師員額實施計畫》(簡稱2688專案)
1、本計畫之適用對象原即清楚標示「所增員額應優先考慮九年一貫課程實施所需之師資(如英語、鄉土語言、表演藝術等)。」卻屢被誤解為本土語言專款,進而發生本土語言教學支援工作人員團體與縣市教育局、學校抗爭的憾事。
2、部分學校為了便宜行事,未按月核撥鐘點費給教學支援工作人員,造成生活無以為繼。其實為了協助教學支援工作人員取得較佳之待遇與福利,作為鼓勵更多優質人員投入母語傳承的誘因,教育部曾多次努力為其爭取年終獎金、調高鐘點費、改進勞健保投保規定。惟因其不具教師身分,礙於法令,無法給予有效協助,進而使很多人員對於未來發展缺乏信心,不得不捨棄教職,另尋出路。

八、 當前困境與問題所在(本公聽會主辦單位根據本土語言教育相關人員反映意見整理而成):
(一) 師資與教學問題
1、 教學支援工作人員教學能力、教育專業不足。
教學支援工作人員雖然熟稔母語,卻不熟悉教育理論、兒童心理、教材教法、多元評量,也不清楚學校作息、行政方式。
2、 現職教師母語專業能力不足。
(1) 教育部原本構想以教學支援工作人員來擔任師資,後來改由現職教師接受短期培訓亦可擔任。
(2) 語言的專業能力培養及認知、母語教學技巧,絕非36小時初階、36小時進階研習,就可輕鬆完成。
(3) 民國四十年代雷厲風行的實施「國語政策」,已使現今校園中的教師普遍無法很流利地以其母語表達,加上又非母語專業或未經過培訓的教師中,很多人語音、語調、語法、專業知識都不適合擔任本土語言教職。
(4) 教學現場的本土語言教學,常以片段知識的傳輸為主,甚至淪為說說唱唱,未能組織化、系統化,更缺乏情意的培養,使學生能經由教學進一步內化成本身技能。
(5) 很多老師都是為了學校排給他本土語言課程,才不得不去教,因此大多採取消極配合態度。
3、 師資問題一直無法法制化,未能吸引優秀人才積極投入。
(二) 經費問題
1、 教育部相關經費預算越來越少,無法建置固定經費,讓地方政府常無以為繼。
2、 台灣閩南、客家及原住民等不同族群相關本土語言教育之組織、經費等資源有所差異。
(三) 政策問題
1、 台灣閩南、客家及原住民等族群之有關單位各自為政,造成族群差別待遇。
2、 中央與地方有關本土語言教育主管機關之政策常不協調,造成教育成效大打折扣。
3、 目前負責本土語言推動的行政單位「國語委員會」,在政府組織改造以後,將降級為司、科下的單位,相關經費及影響層面勢必大受影響。

九、 解決問題的幾個方向(本公聽會主辦單位根據參與本土語言教育相關人員反映意見整理而成):
(一) 提升本土語言教學素質
1、 本土語言師資檢定法制化
(1) 盡速召開本土語言國家教師檢定考試籌備會議。
(2) 在台文系所增設教育學程。
(3) 為現任優質教學支援工作人員開一條路。
2、 建立中小學本土語言教學評鑑機制
每年由地方政府教育單位、民間本土語言教師社團、台師大台文所等推薦人選,組成專案小組,以建立妥善的中小學本土語言教學評鑑機制。
3、 恢復補助本土語言教師社團,加強社團運作效能。
(二) 提高或維持教育部「國語推行委員會」之組織位階,加重其權責。
(三) 大幅提高本土語言相關經費預算。

十、 本土語言教育政策與統計數據(教育部提供)
(一) 「提升國民中小學鄉土語言師資專業素養改進措施」,規範現職教師教授本土語言課程須具備之資格,其中第8點規定:未通過本土語言認證之現職教師,自100學年度起不得擔任本土語言教學。各校本土語言課程由通過本土語言認證之現職教師教授本土語言節數佔現職教師教授鄉土語言總節數之比率應逐年提高,其預定目標值如下:(一)98年底前應達50%。(二)99年底前應達80%。(三)100年底前應達100%。
(二) 為尊重且包容各種拼音系統,避免產生強迫現職教師參加認證之爭議,以及基於鼓勵現職教師參加本部辦理之閩南語語言能力認證考量,經97年第3次全國教育局(處)學管科(課)長會議決議,刪除「提升國民中小學鄉土語言師資專業素養改進措施」第8點規定。
(三) 刪除前開條文後師資素養方面之問題有二:
(一) 部分現職教師教授本土語言之意願不高,若無認證資格其語言專業能力可能遭受質疑。
(二) 教學支援工作人員富語言專業能力,惟部分人員教學技巧及班級經營能力待加強。
(四) 為鼓勵現職教師參加認證,本部另請各直轄市、縣(市)積極訂定鼓勵現職教師參加認證之獎勵措施,並納入本部統合視導指標辦理,又本部每年補助各直轄市、縣(市)辦理推動國民中小學本土教育計畫,補助其規劃現職教師初、進階研習及各類增能研習,並於各直轄市、縣(市)設置「本土語言指導員」協助其推動本土語言開課並解決學校推動本土語言教育之困境。
(五) 99年度已有18縣市完成獎勵措施之訂定,另於100年度辦理本土語言指導員績效評估訪視計畫,實地訪視各直轄市、縣(市)本土語言指導員是否發揮其應有之輔導功能,並自101年度起補助各直轄市、縣(市)辦理認證培訓研習。
(六) 教育部國語會現階段已完成以下本土語言成果:
1、 完成公布教育部本土語言電子辭典。
2、 完成整合並公告本土語言拼音及用字,積極推動相關學習資源。
3、 每年配合221世界母語日活動辦理表揚推展本土語言團體及個人傑出貢獻活動,表揚推展本土語言有傑出貢獻者。
4、 自96年起每二年辦理本土語言文學獎活動,為培育創作人才每年輪辦本土語言文學研習活動。
5、 以補助方式結合民間團體及地方政府共同推展本國語文教育活動。
(七) 與本土語言教育相關的統計資料:
1、97學年度至101學年度各族群語開課統計表見附件1。
2、教育部97至101年本土語言教育相關經費見附件2。
3、教育部國教司100學年度各直轄市、縣(市)國民中小學本土語言課程師資需求預估表見附件3。
4、現職編製內教師通過本土語言認證統計表見附件4。
(八) 當前實施國民中小學本土語言教育上所遭遇的種種問題:
1、 選習人數太少;2、排課困難;3、師資缺乏;4、經費短缺。
(九) 教育部解決當前本土語言教育所遭遇問題的策略:
1、 請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加強督促學校應依本部「國民中小學開設本土語言選修課程應注意事項」之相關規定辦理國民中小學本土語言課程。
2、 落實本土語言指導員到校輔導訪視之機制,確實輔導學校實施本土語言教學,避免產生未依課表授課或將課程挪做他用之情事。
3、 鼓勵學校訂定校內現職教師參加認證及擔任本土語言授課之獎勵辦法,除可提升現職教師參加認證之動力,亦可將本土語言專長納入教師甄試之資格,以提高現職教師之專業能力及素養。
4、 持續建置本土語言教育學習資源,加強推廣及獎勵本土語言教育推展等工作。
5、 積極推動本土語言拼音方案學習配套。
6、 為利社會大眾熟悉、善用本土語言,並配合國中小九年一貫課程語文領域教學實施之需,賡續擴充本土語言電子辭典:《臺灣閩南語常用詞辭典》、《臺灣客家語常用詞辭典》及《臺灣原住民族語言歷史文化大辭典》,民眾可透過辭典查詢及發音功能,學習說母語,結合現代新穎科技,將上述成果進一步開發與改良為3C數位學習或查詢資源。
7、 訂定相關推動母語行政措施,結合縣市政府共同辦理推展母語工作。
8、 辦理全國性本土語言推廣及獎勵活動(如文學獎、表揚推展本土語言傑出貢獻獎),喚起各界重視本土語言。
(十) 有關本土語言教育教學資源分配:
1、 開辦本土語言開課經費:本部依據各校於本部本土語言填報系統填報之開課資料核予全額補助。
2、 推動本土教育計畫經費:各直轄市、縣(市)應規劃符合在地特色之本土教育計畫,並以學生學習為活動辦理及經費編列原則,並由地方政府統籌規劃之,本部審查其計畫內容,予以經費補助,最高可達新臺幣200萬元。
3、 依本部101年度預算分配,每位學生可分配之本土語言教學資源說明如下:
(1) 閩南語及客家語預算共用科目:每人分配之教學資源為323.59元【=(101年預算數)730,000,000元/(100學年度國中小閩、客學生總數)2,255,940人】。
(2) 原住民族語(法律義務性支出):每人分配教學資源為1,481.93元【=(101年預算數)110,084,000元/(100學年度國中小原住民學生總數)74,28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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