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孕母在國內仍有爭議尚未合法,代孕生殖法草案更在立法院延宕了8年,衛生署最近積極尋求解套,委託台大社會系舉辦公民審議會議,針對代孕是否可開放捐精、捐卵,及代理孕母是否該有報酬討論,希望能先解決三大爭議。
抱著剛出生的小寶寶,新手媽媽覺得好滿足,但並不是每個婦女都能夠順利懷孕生小孩。根據統計,在國內每6對夫妻就有一對不孕,他們透過各種管道想要一個小孩,甚至遠赴海外找孕母,因為在台灣,代理孕母爭議多年,代孕生殖法草案更在立法院延宕8年。
==台大社會系副教授 林國明==
有人就會怕有商業仲介造成剝削
使得代孕的費用提高
讓經濟情況比較不好的人
沒有辦法使用代孕的服務
學者表示,國健局2004年曾委託台大辦理代孕制度公民審議會議,當時做出有條件開放共識,國健局也根據結論制訂代孕生殖法草案,包含求子者限於已婚夫妻、雙方精卵須有受孕能力、代孕者國籍應限於本國人,且必須是無償行為等條件,但有人認為過於嚴苛,因為目前人工生殖法已接受捐精、捐卵,進而衍生代孕者是否也可捐卵爭議。
==台大社會系副教授林國明==
有關於醫療的決策
如果是小孩的健康跟孕母的健康
發生一些衝突的時候 該誰來決定
還有代孕者他的身體的自主權
還有隱私權
這都是一些爭議的問題
對此國健局表示,各國在討論代孕生殖時,也難免有正反意見辯論的情況,因此在這兩天舉行公民審議預備會議,希望能透過一個客觀民主的公民參與機制,找到代孕生殖的立法共識,並在29號提出結論、給國健局參考。(2012-09-09,中晝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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