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監護及探視訴訟 年逾1500件
父母要離婚,有的孩子像橄欖球,雙方搶著要。
有時候孩子像躲避球,父母雙方都不要。
甚至有的孩子變成父母雙方的情緒出口,像棒球,動不動就挨打。父母要離婚,不只父母有壓力,孩子身心狀況也很多。
==家事調解委員 賴月蜜==
孩子的壓力其實非常多
在父母親的恩怨爭奪之下
所以他產生從家庭的衝突
到法庭的衝突的這個過程裡面
孩子有很多身心的狀況
更嚴重有孩子想死的
但是孩子的聲音卻往往被忽略,根據統計,去年有五萬七千多對夫妻離婚,估計至少有超過七萬四千個小孩,受監護權困擾。
==現代婦女基金會 執行長 姚淑文==
平均以每個住戶
有1.3個小孩來計算的話
其實一年大概就有
7萬4千個小朋友
他必須面臨到 父母離婚之後
如何去因應有關
監護權選擇的困擾
根據司法院統計,每年有至少1500件監護或探視訴訟在法院上演。一旦父母鬧上法庭要離婚,誰來幫幫孩子、聽孩子的聲音?現代婦女基金會參考歐美國家的做法將成立,【兒少法庭權益保護中心】嘗試成立台灣的程序監理人制度。
==律師 賴芳玉==
希望我們變成孩子的律師
孩子的諮商師跟社工
這是我們能做的
目前現代婦女基金會陸續協助零星個案,也計畫徵求公益的心理師、律師成立團隊來幫孩子,希望在父母的官司中,讓孩子說出心裡話,並協助法院做出對孩子最有利的判決。(許恆慈、劉漢麟 台北報導,2012-08-16中晝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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