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4日 星期四

政院通過國家語言法草案 台語頻道將有法源基礎



落實文化平權,目前已經有原民台客家台,而台語頻道也將可能設立。行政院會4日通過國家語言發展法草案,文化部長鄭麗君表示,草案最重要是,推動文化平權、落實語言權為基本人權、尊重國家多元文化和語言多樣性。草案如果三讀通過,將有足夠的法制基礎來成立台語頻道。


國家語言發展法草案,經過文化部舉行多場公聽會後,4號在行政院會通過,送立法院審議。文化部表示草案有七大重點 首先就是要賦予台灣固有族群自然語言及台灣手語的法制地位,及提升人民使用國家語言能力,健全國家語言教育等,如果將來三讀通過,將有足夠的法制基礎,在語言平權之下設立台語頻道。

==文化部長 鄭麗君==
國家語言發展法三讀通過之後
我想就會做為一個
充足的法制基礎
那麼國家應該基於文化平權
有原民台 客家台
也應該要落實台語頻道

鄭麗君也表示,文化部未來將與公廣集團會商,設立台語頻道的可行性。107年也將優先製播台語相關節目內容,催生台語公共電視台聯盟也表示十分贊成。

==台灣北社社長 李川信==
所以我們認為說
有一個專屬的頻道
對於未來台語的復興也好
振興也好
甚至於它整個語言的傳播
還有語言的它的一個教育
或是使用權有很大空間

==李江卻臺語文教基金會執行長 陳豐惠==
很期待立法院的流程裡面
可以順利通過
讓這個法可以真的走出一個
我們本土語言可以有語言權
傳播權 教育權等等的
一個語言平權的開始

民間團體也表示本土語言面臨傳承危機,呼籲政府落實文化平權,目前已經有原民台客家台,不應該獨缺台語台。希望國家語言發展法能在下會期就三讀通過。(記者 韓瑩 陳昌維 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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